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(xian)公司2023年第三(san)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,会议,表决权,议案
2023-12-06 01:56:17
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(zheng),没有虚假(jia)记载(zai)、误导性陈述(shu)或重大遗漏。
特别提示:
1、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。
2、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(guo)的决议。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(一)会议召开情况
1、会议召开的时间
(1)现场会议时间:2023年12月4日(周(zhou)一)15:00。
(2)网络投票时间:2023年12月4日。其中,通过(guo)深圳证券(quan)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:2023年12月4日9:15-9:25,9:30-11:30及13:00-15:00;通过(guo)深圳证券(quan)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:2023年12月4日上(shang)午9:15至下午15:00的任意时间。
2、现场会议召开地点(dian):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(shi)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。
3、会议的召开方式: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。
4、会议召集人(ren):公司董事会
5、会议主持人(ren):董事长刘(liu)连军先生
6、本次会议的召集、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等(deng)法律法规、规范(fan)性文件及《公司章(zhang)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(二)会议出席情况
通过(guo)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(ren),代表股份110,679,943股,占上(shang)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.6478%。
1、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
通过(guo)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(ren),代表股份96,658,555股,占上(shang)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.9781%。
2、网络投票的情况
通过(guo)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(ren),代表股份14,021,388股,占上(shang)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.6696%。
3、中小(xiao)股东出席情况
通过(guo)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(xiao)股东3人(ren),代表股份1,900股,占上(shang)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09%。其中:通过(guo)现场投票的中小(xiao)股东0人(ren),代表股份0股,占上(shang)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00%。通过(guo)网络投票的中小(xiao)股东3人(ren),代表股份1,900股,占上(shang)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09%。
本次会议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(ren)员和见证律师(shi)出席了会议。
二、议案审(shen)议表决情况
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,审(shen)议通过(guo)了如下议案:
议案1.00审(shen)议通过(guo)了关于重新制定《独(du)立董事工作制度(du)》的议案
总表决情况:
同意110,678,743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.9989%;反对100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01%;弃权1,1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(mo)认(ren)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10%。
中小(xiao)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700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(xiao)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.8421%;反对100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(xiao)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.2632%;弃权1,1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(mo)认(ren)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(xiao)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.8947%。
议案2.00审(shen)议通过(guo)了关于变更公司注(zhu)册资(zi)本及修订《公司章(zhang)程》的议案
总表决情况:
同意110,678,743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.9989%;反对100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01%;弃权1,1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(mo)认(ren)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10%。
中小(xiao)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700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(xiao)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.8421%;反对100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(xiao)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.2632%;弃权1,1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(mo)认(ren)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(xiao)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.8947%。
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,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三(san)分之(zhi)二以上(shang)通过(guo)。
议案3.00审(shen)议通过(guo)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(du)审(shen)计机构(gou)的议案
总表决情况:
同意110,678,743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.9989%;反对100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01%;弃权1,1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(mo)认(ren)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10%。
中小(xiao)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700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(xiao)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.8421%;反对100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(xiao)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.2632%;弃权1,1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(mo)认(ren)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(xiao)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.8947%。
三(san)、律师(shi)出具的法律意见
(一)律师(shi)事务所名称(cheng):广东华商(龙岗)律师(shi)事务所
(二)律师(shi)姓名:戴振军、刘(liu)浩
(三(san))结论性意见: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、召开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《股东大会规则》及《公司章(zhang)程》的有关规定;出席会议的人(ren)员资(zi)格、召集人(ren)的资(zi)格合法有效;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(guo)合法、有效。
四、备查文件
1、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(xian)公司2023年第三(san)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;
2、广东华商(龙岗)律师(shi)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(xian)公司2023年第三(san)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。
特此(ci)公告。
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(xian)公司董事会
2023年12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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