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控股股东发薪近17年超3500万(wan) 内蒙华电被责令改正、记入诚信档(dang)案,内蒙古,公司,电力(li)
中国网财经11月9日讯(xun)(记者苏楠(nan) 叶浅)昨日晚间,内蒙华电发布公告称,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,公司及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(li)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(xia)简称“北方联合电力(li)”)于当日收到内蒙古证监(jian)局出具的《行政监(jian)管措施决定书》。
内蒙古证监(jian)局在《行政监(jian)管措施决定书》中表示,经查,2006年12月至2023年6月,内蒙华电代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(li)向(xiang)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工作人员发放薪酬(chou)约2925.84万(wan)元;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,向(xiang)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(li)信息中心人员发放薪酬(chou)约584.96万(wan)元。
上述行为(wei)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,占用金额(e)合计约3510.80万(wan)元,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全部归还,该(gai)事项内蒙华电未按相关规定履(lu)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内蒙古证监(jian)局认为(wei),上述事项违反了(le)上市公司信息披露、资金往来相关规定,故决定对(dui)北方联合电力(li)、内蒙华电及董事长高原采(cai)取(qu)责令改正行政监(jian)管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(dang)案。
同(tong)时,内蒙古证监(jian)局对(dui)北方联合电力(li)表示,其(qi)应提高合规意识,切实维护(hu)上市公司独立性,保护(hu)中小投(tou)资者合法权益,杜绝此类违规行为(wei)再次发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