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第三批科技“小巨人”企业验收考评工作的通知

2018-05-29 19:56:08   来源:大砻坊科技文化园官网   浏览:2422 次

各县区科技局、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,各有关单位:

  根据《芜湖市科技“小巨人”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办法(修订)》(芜政办〔2014〕15号)和《芜湖市科技“小巨人”企业验收考核工作方案》(芜科高〔2017〕4号)要求,现就第三批科技“小巨人”企业项目验收和创新能力考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 

  一、项目验收

 

  (一)验收材料

 

  第三批科技“小巨人”企业(见附件1)依据《芜湖市科技“小巨人”创新能力培育合同书》准备项目验收材料,提交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,项目验收材料主要包括:

 

  1、项目验收申请表(见附件2),须经县区、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签字、盖章。

 

  2、验收材料真实性承诺书,须企业法人代表签字,并加盖企业公章。

 

  3、项目目标任务与完成情况对照表。

 

  4、科技“小巨人”创新能力培育合同书(复印件)。

 

  5、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,主要包括项目实施组织情况、项目主要研发内容,研制中解决的主要问题、取得的知识产权及技术标准等项目成果情况、项目产生的效益情况、项目执行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设想等。

 

  6、项目取得成果证明材料

 

  (1)申请专利、授权专利的清单、申请书、证书等。

 

  (2)发表论文的复印件等。

 

  (3)引进人才、晋升职称、引进团队的名单、证书复印件、劳动合同复印件等。

 

  (4)制定技术标准备案材料等。

 

  (5)新产品、新工艺、新装置相关证明材料,包括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测试或检测报告、产品鉴定证书、研制样机、样品的图片及说明书等。

 

  7、项目取得经济效益,包括项目产品销售收入证明、纳税证明、用户意见等。

 

  8、项目投入证明材料,包括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经费投入和使用决算报告、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投入审计报告等。

 

  9、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,包括产学研合作协议、合作经费支出凭证、合作取得成果等。

 

  10、合同书第四部分“主要考核指标”相关证明材料,要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、用户使用报告等。

 

  11、项目其他相关材料。

 

  (二)验收工作安排

 

  1、请各县区科技局、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指导和督促辖区内科技“小巨人”企业准备验收材料,加强对项目验收材料的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。对不能提供验收材料的项目单位,要了解具体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,书面报告市科技局。

 

  2、请第三批科技“小巨人”企业将项目验收材料一式一份于2018年6月1日(周五)前报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,各县区、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后于6月5日(周二)前集中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审核。

 

  二、创新能力考评

 

  (一)考评材料

 

  项目验收通过的企业,按要求准备创新能力考评材料,报所在县区、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,考评材料主要包括:

 

  1、科技“小巨人”企业创新能力考核表(见附件3),须县区、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签字、盖章。

 

  2、销售收入、新产品收入、研发费用、人才投入、人才培训投入、项目投入等审计报告。

 

  3、企业人员情况、专利、研发机构、承担国家、省项目、制定标准数、产学研合作、创新战略、创新机制等证明材料。

 

  4、所在县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14年~2017年上缴税收证明材料。

 

  5、项目验收专家组意见。

 

  6、其他相关材料。

 

  (二)考评工作安排

 

  请各县区科技局、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报送的创新能力考评材料进行初审,初审结果报县区政府、开发区科技管委会批准后,以县区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名义行文推荐参加市科技“小巨人”创新能力考评的企业名单,并将考评材料报至市科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。

 

  联系人:高新科  陈斌  童震     电话:3831594

 

  附件:
  1、第三批科技“小巨人”企业项目拟验收名单
  2、芜湖市科技“小巨人”企业创新能力培育项目验收申请表
  3、芜湖市科技“小巨人”企业创新能力考核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年5月28日

相关附件:
附件1:第三批科技“小巨人”企业项目拟验收名单.xls
附件2:芜湖市科技“小巨人”企业创新能力培育项目验收申请表.doc
附件3:芜湖市科技“小巨人”企业创新能力考核表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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